重庆卖淫团伙被警方查获,当地多名出租车司机参与招嫖,已尽数被捕
卖淫嫖娼在我国一直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,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原因,都不能去做这种违法乱纪的事情,一旦被发现就是严厉的制裁。任何通过出卖自己的身体赚钱的行为都是社会不允许的,将受到法律的惩罚。
2020年12月4日,中国检察网公布了一份起诉书,披露了一起发生在重庆涪陵区的卖淫嫖娼案细节。
据起诉书披露,被告人李开林,男,福建省石狮市人,31岁。因为他只有小学文凭,没有专业技能,又不愿意干苦力,所以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。在重庆打工后,他认识了47岁的“四哥”,也就是另一名被告人何鸿方(47岁),也是社会闲散人员。两人聚在一起后,为了赚钱,他们把心思放在了违法犯罪的活动上,打起了组织卖淫的心思。
之后,他们合谋在重庆开了一家“会所”,提供各种涉黄服务。两人的分工是明确的,何鸿方负责出资助和租用场地,李开林负责管理卖淫人员和工作人员。在招募了大量失足女后,正式组成了非法犯罪团伙,开始“营业”。
为了增加营业额,他们两人想出了一个办法,两人结识了不少当地的出租车司机,因为出租车司机接触的人比较多,所以很容易招揽嫖客。他们请出租车司机帮忙“招嫖”,然后拿出一部分佣金给司机。在出租车司机内部也传了开来,只需要帮他们介绍一下,他们就可以得到几百元的佣金,许多出租车司机都在不知不觉中参与了犯罪活动。之后会所的生意越来越好,两人还招聘了罗某为店里的服务员,负责接待、引导、安排非法性交易。
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,对该卖淫嫖娼窝点进行了秘密侦查。很快,李开林和何鸿方组织的卖淫会所,被警方连根拔起。警方顺藤摸瓜,还找到了那些参与作案的出租车司机,所有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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